民间信仰的新动向
中国民族报/2014 年/3 月/25 日/第 006 版
宗教周刊·论坛
张祝平
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
信众群体庞大,构成趋于复杂。随着民间信仰的持续复苏,信众遍及城乡各地,扩散至各种
人群、各种阶层。然而,由于民间信仰的弥散性与非制度性,信众的数字难以确切统计。笔者带
领的课题组于 2012 年 1 月起,在山东、浙江、广西、陕西等省份部分地区开展的“民间信仰认
知状况”调查显示,当下我国民间信仰的信众分布广泛,构成复杂,总体情况是:女性略多于男
性,以中老年为主,涵盖各年龄层次;以农民为主,涵盖各行各业;以高中毕业以下为主,涵盖
各学历层次,既有“贫困人口”也有“达官显贵”。
信仰场所增多,庙宇建筑规模越来越大。浙江、福建一带,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从繁华的市区
到穷乡僻壤,无处不在。以浙江温州瓯北镇为例:全镇 19 个村,共有大小庙宇 50 多座。其中千
石村约 4000 人,有大小寺庙十多座;东联村约 1500 人,建有各类庙宇 11 座。据我们调查,福
建、浙江等地庙宇复建、新建和快速增长之势在汉民族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与庙宇
增多现象相伴生的是庙宇的滥建和新建庙宇的繁华之象。 2005 年以来,各地新建、重建庙宇的速
度趋缓,但新建庙宇的规模越来越大。这与乡村民众的攀比心理有关,也与各地热衷于依托宗教
活动场所开发旅游景观有关。
信仰组织形式多样,总体趋于规范,但乱象依存。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乡村庙宇的重建、
日常信仰活动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庙宇管理组织、祭祀组织等应运重生。一是以组建村庙理事会
成为主导趋势,并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使村庙的管理有了初步的“规
矩”;二是村庄“老年人协会”管理村庙事务成为一大特色;三是出现了个人承包经营等村庙管
理的新形式。 承包经营村庙的情况多数发生在旅游景区中, 承包者主要通过经营香火等赚取利润,
其间乱象纷呈,侵害信众利益和制造迷信氛围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当更加引起重视。
信仰文化经济化,民间信仰神圣性趋于消褪。当下,各地民间信仰的存在发展,主要依赖 3
种模式:一是自发传承模式。这种模式靠信众自发的力量来维持和推动,以重建或新建村庙为中
心,处于自生自养的状态。二是“非遗”保护模式。这种模式主要依赖宣传和推动,以申报非物
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为主要方式,吸引政府的关注和参与。三是经济开发模式。这种模式以政府
为主导,以开发旅游资源为中心,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目的。大量的事实表明,各地热衷于民间信
仰仪式活动的“非遗化”,其中一个重要的诱因还在于民俗文化的经济化潜力。
主动贴近主流话语,民间信仰谋求合法性的意愿趋于强烈。一是谋求庙宇重建的合法性。常
见的有效途径是:打着修建老人协会会馆的名义将庙宇建到新住宅区里;通过“打文物牌”来重
建庙宇或保护庙宇不被拆除;打发展旅游牌。二是谋求民间信仰活动开展的合法性。乡村民众为
了庆祝丰收,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便集资搞一些娱乐活动,如聚餐、斋醮、酬神演戏、游神巡境
等,还要到山上的庙里烧香求神。这些活动全凭村民自愿,政府也不便管理。通常,村庙管委会
成员也总是能想出很多办法使信仰活动融入主流话语系统,应对相关部门对他们的种种限制。三
是依附宗教。由于民间信仰活动中多会聘请道士作为仪式的主持者及人神之间沟通的中介者,以
及民众对佛的虔诚与尊崇,因此,众多中小型庙宇会主动要求宗教管理部门按照道教或佛教活动
场所给予登记“正名”。
乡村信仰传统出现“三足鼎立”格局,民间信仰在其中趋于守势。所谓乡村信仰传统的“三
足鼎立”格局,即祖先崇拜等民间信仰活动的复苏和延袭、基督教的教派教支多有存在且发展势
头强劲,农村邪教频遭打击却仍有存在的根基。总体上看,祖先崇拜等民间信仰活动成了民众自
己的事情,丧失了建构的主体,多处于守势。但是,基督教的教派教支恰恰与此趋势大不一样,
处于扩张发展时期。在各地的调查中,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基督教的当代中国化进程及其在中
国乡村社会的生存百态,既给中国农村带来了新的气息,更面临着重重现实困境,其与中国本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