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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怀与强力:简析宋代对巴蜀少数民族的治理

◆伍联群/文   宋代的巴蜀地域,有众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如黎州:“蛮商越驵,毡裘椎髻,交错于阛阓中”,邛州“与夷獠相杂,愈于诸郡”,威州、茂州是汉地入边之路,地接蕃部,雅州“控带夷落”,永康军“颇杂夷风”,夔州“西南控百蛮”。这些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众多,如黎州有十二蛮部,渝州有古板楯七姓蛮,叙州有三路蛮,即董蛮、石门部、南广蛮,威州有保霸蛮等。巴蜀地域的少数民族可以自由来往于汉族地区。《华阳国志·汶山郡》就记载:“夷人冬则避寒入蜀,庸赁自食。夏则避暑反落,岁以为常。”可见自古以来,巴蜀地域的夷人和汉族既画地而居,也彼此相通。巴蜀地域既然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因此对于巴蜀地域少数民族的治理就成为朝廷的关注点之一。   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朝代都要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治理边疆民族的政策和策略,以实行有效的管辖。宋朝对少数民族区域继续推行自唐代以来实行的“羁縻政策”,在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划归各路节制。在川蜀四路中,黎州领羁縻州五十四,雅州领羁縻州四十四,茂州领羁縻州十,威州领羁縻州二,叙州领羁縻州三十,泸州领羁縻州十八,绍庆府领羁縻州四十九,重庆府领羁縻州一。这些羁縻州的设立充分说明了宋朝政府对巴蜀地域少数民族的治理方略。本文主要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来探讨宋朝对巴蜀少数民族的治理措施。 1:在经济上与少数民族建立贸易关系   首先,朝廷在边界设立市场。《宋史·食货志》云:“楚、蜀、南粤之地,与蛮、獠、溪峒相接者,以及西州沿边羌戎,皆听与民通市。”“湖北路及沅、锦、黔江口,蜀之黎、雅州,皆置博易场”。设立市场,主要是与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茶马交易,最初见于唐代,但未成定制。宋朝初年,内地向少数民族购买马匹,主要是用铜钱。但是这些地区的牧民则将卖马的铜钱渐渐用来铸造兵器。因此,宋朝政府从国家安全和货币尊严考虑,在太平兴国八年,正式禁止以铜钱买马,改用布帛、茶叶、药材等来进行物物交换,为了使边贸有序进行,还专门设立了茶马司。《宋史·职官志》说茶马司的职责是:“掌榷茶之利,以佐邦用;凡市马于四夷,率以茶易之。”成都府市于文、黎、珍、叙等州,号川马。《通鉴》说王建“得蜀之后,于文黎雅茂州市胡马,十年之间,远及兹数。此川马之始也。”   在茶马互市的政策确立之后,宋朝于今晋陕、甘、川等地广开马市,大量换取吐蕃、回纥、党项等族的优良马匹,用以保卫边疆。到南宋时,茶马互市的机构,相对固定为四川五场、甘肃三场八个地方。四川五场主要用来与西南少数民族交易,甘肃三场均用来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易。宋朝对马政十分重视。王岩叟曾云:“有国以来,未尝无马。国多马则强,少马则弱。”南渡前宋代买马分两种,其一曰战马,“生于西陲,良健可备行阵”。这种马,用于战争,主要来自今甘肃、青海地区的吐蕃等少数民族。其二曰羁縻马,“产于西南诸蛮,短小不及格,今黎、叙等五州所产是也”。后来契丹据有北方,控制了阴山产马区,禁止马匹外出,宋需马匹只好依赖南方地区仍仰给于边郡马市。川峡马市在“益、文、黎、雅戎、茂、夔州、永康军”等边郡举行。买这种马的意图有二,一是从羁縻马中挑选一部分良健的为战马,以补充战马来源的不足。二是安抚西南少数民族,使他们不致反抗宋政府。如《宋史·丁谓传》记载:“上言黔南蛮族多善马,请致馆犒给缗帛,岁收市之。”丁谓在夔州时,遭遇溪蛮叛乱,平叛后,却置马市收购黔南蛮族之马。《宋史·张若谷传》云:“先是麟府岁以缯锦市蕃部马,前守辄罢之。若谷以为互市,所以利戎落而通边情,且中国得战马,亟罢之则猜阻不安,奏复市如故,而马入岁増。”张若谷的前任本已罢黜与蕃部的马市,但张若谷认为与蕃部的互市有利于了解边情,并消除蕃部的不安以避免引起动乱。张若谷的建言不仅被采纳,马市被重新恢复而且宋廷购马的数量日增。“晏州多刚县夷人斗望叛乱,寇■、王怀信等上言:夷人宁息,请置淯井监壕栅,并许近界市马,从之。”寇■、王怀信在平定了夷人斗望的叛乱后,也建言对夷人实行安抚,在边界设立马市。宋朝企图通过这种经济利益来控制蛮族之地,使他们归服。   除了与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茶马交易之外,还允许少数民族以粟易盐。“蛮地饶粟,常乏盐”(《宋史·丁谓传》),于是少数民族和汉人之间对于盐的争夺非常激烈。如《宋史》记载:“至道二年六月戊戌,黔州言蛮寇盐井,廵检使王惟节战死。”丁谓作夔州路转运使时,蛮人多次与汉人发生冲突。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先是蛮人数扰边,上召问廵检使侯延赏,曰:‘蛮人何欲?’延赏曰:‘蛮无他求,所欲唯盐耳。’上曰:‘此亦常人所须也,何以不与之?’乃诏谕谓,谓即取诏传告陬落,群蛮感,因相与盟约曰:‘自今有入寇者,众杀之!’且曰:‘天子济我以盐,我愿输以兵食。’”于是“谓听以粟易盐,蛮人大悦”,自由贸易政策大获蛮人拥戴,丁谓由此获得蛮人之心,使蛮夷之地的形势稳定下来。正是如此,我们也可见当时少数民族和汉人之间在经济交易方面存在的尖锐矛盾和对立。在夷人和汉人之间的贸易,不用钱,都是物物交换。《寰宇记》云:“蕃部蛮夷混杂之地,元无市肆。每汉人与蕃人博易,不使见钱。汉用绸绢茶布,蕃部用红椒盐马之类。”宋代政府也没有试图改变这种交易的形式,这一方面既是尊重民族习惯,同时也看出宋政府对少数民族尽量采取比较自由宽松的治理政策。   宋政府对少数民族的这种经济贸易,对当时的政治、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经济交换和贸易,在政治上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吐蕃驱马来买茶,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既有官员,也有百姓,与汉族各阶层人士进行广泛的联系和接触,这就有利于促进双方的沟通,增进理解与友谊。西北地区的吐蕃就是通过茶马交往而愿意接受宋王朝的统治,边疆地区也比较安宁,并共同抵抗西夏的进攻。西夏与宋对峙,茶无来源,也引起了人民的不满,迫使与宋一度议和,购进茶叶。而宋孝宗时,四川黎州青塘羌族就是因为宋朝一度中断茶马贸易而聚众扰边,要求恢复互市。所以茶马贸易对增强民族团结,对宋王朝的巩固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宋政府经常采取抚绥、优惠的经济政策,也是为了保证其边疆地区的稳定,以达到“守内”的目的。在整个宋代,汉族与边疆各少数民族的互市都甚为发达。就宋王朝方面来讲,在互市过程中,它始终贯穿着这种通过经济活动来对边疆各少数民族加以控制的意图。当然,这种经济活动,也加强了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联系,促使汉族经济与当地土著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在政治上对少数民族实行镇抚统治   宋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除了经济上的控制之外,还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政治上的管理。其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在边界地区设立羁縻州,分属各路州政府钤辖。如宋王朝设立淯井监,就是因为“淯井监者,在夷地中。朝廷置吏领之,以拊御夷众”。宋朝廷在淯井监设置官吏,就是为了抚御夷人。在茂州也是如此,“茂州诸部落蛮自推一人为州将治其众,而常诣茂州受约束”。茂州诸部落虽然有其自己的将领,但他也必须要受到茂州长官的制约。对于少数民族之间的纷争,这些制约夷人的汉人官员,他们的作用往往是调节各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如刘随为永康军判官,“西南夷市马入官,苦吏诛索,随为绳按之”。刘随惩处了那些勒索的官吏,于是深得蛮人之心。桂堂守威州时,“是时覊縻保、霸二州交恶,堂自携牛酒至通化军,会二州酋长,谕以祸福,乃降”。当保州霸州的蛮人部族交恶时,桂堂充当了中介人劝和了二州的酋长,避免了一场部族之间的纷争。开宝六年,阿伏与山后两林蛮主勿儿言语相失,勿儿率兵侵卭部州,颇俘杀部落。黎州以闻,并赐诏慰谕,令各守封疆,勿相侵犯。对于少数民族的叛乱和犯边,宋朝廷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镇抚。一是怀柔安抚。如开宝中,许仲宣为西川转运使,属西南寇钞边境,仲宣亲至大渡河,论以逆顺,示以威信,夷人率服。大中祥符元年,“江安县夷人杀伤内属  ,害廵检任赛,既不自安,遂为乱。诏遣合门祇候侍其旭乘传招抚。旭至,蛮人首罪杀牲为誓。未几复叛,旭因追斩数十级,擒其首领三人。又以衣服布诱降蛮斗婆行者,将按诛其罪。上以旭召而杀之,违招安之实,即降诏戒止,且令笃恩信,设方略制御,无尚讨伐,以滋惊扰”。江安县夷人杀伤汉民和巡检,宋廷只派人对之进行招抚。后来夷人再叛,侍其旭诱而斩之反而受到宋朝廷的责备。而“夔路转运判官董钺、副使孙■知施州,寇平,皆以招纳功被赏”。董钺、孙■因为采用招纳的和平手段使夷人的叛乱平息受到封赏。又如“夔州路又有溱南二州,夷颇盛强。皇佑初,诏自今岁,遣使者存问之”。咸平五年,施黔蛮为冦,以丁谓为夔路转运使。“谓至,召其种酋开谕之。且言有诏,赦不杀。蛮酋皆感泣,愿世奉贡,作誓刻石柱立境上”。“文州蕃卒数剽攻边户,守臣虑生事,多以牛酒和遣”。大中祥符三年,孙正辞言夷人安集,降诏嘉奖。先有蛮罗忽余甚忠顺,防援井监,捕杀违命者不已。   上遣内臣郝昭信褒慰之,且谕以赦蛮党前罪,勿复邀击。大中祥符五年,黎洞夷人互相杀害。廵检使发兵掩捕。上闻而切责之,曰蛮夷相攻,许边吏和断,安可擅发兵甲,或致扰动,即令有司更选可任者代之。乾道九年,黎州夷人“以知黎州宇文绍直不雠其马价,愤怨为乱。诏师宪抚安之,绍直罢免”。黎州知州宇文绍直因为引起夷人的叛乱,朝廷为了安抚夷人而直接罢免了宇文绍直。由此可见,当蛮夷部落之间发生争斗或者是蛮夷侵扰边户之时,宋朝廷大多都是采取隐忍招抚的政策,轻易不会发兵征讨。 当然,当蛮夷各部落发生争斗之时,这些汉人官员不仅仅是充当和平的使者,他们还是镇压夷人叛乱的宣威者。溪南蛮内寇,寇■“率众擒其酋领,戮之”。文州蕃卒数剽攻邉户,“峄请守臣岁时得行边,益募勇壮,伺其发,一切捕击之,后无复内寇”。大中祥符二年,夷人恃岩险未即归服,诏文思副使孙正辞等为都廵检使,乃分三路入其境,胁以兵威,皆震慑伏罪。熙宁八年,范百常诛杀颇众,蛮乃降。周执羔知夔州,时秦播蛮叛,击斩叛首以献,夷患遂息。孙羲叟帅蜀时,会石泉夷人犯边。孙羲叟用张上行之策,“调军驰歩兵至境,急击大破之,夷人自是服蜀以无事”。从这些事件中也可见到,当夷人不归附朝廷时,朝廷也会以兵威加之,以残酷的杀戮为手段使夷人降服。在宋军的残酷镇压之下,“夷人震詟,诣军首服”。   宋朝廷对待夷族部落的反抗,并不单纯是采用招抚或杀戮的手段,而是恩威并用。赵■为成都守时,“茂州夷剽境上,惧讨,乞降,乃缚奴,将杀之取血以受盟”。茂州夷人犯边,赵■领兵击之,夷人害怕,于是双方和盟边境。冯京知成都,“夷人冦鸡标闗。京出兵,夷人惧,请降。议者欲荡其巢穴,京禁侵掠,给稼器粮饷使归,夷人出大豕盟,愿世为汉藩”。冯京先是以兵相威胁,后来又以送给夷人稼器粮饷,使其归服。大中祥符五年,晏州多刚县夷人斗望为乱,宋廷先是派兵镇压,是“夷人震詟,诣军首服,纳牛羊铜皷器械”,然后再与其三牲盟誓,犒以牢酒,使夷人答应此后“永不寇盗边境”。当夷人反叛寇盗边境的时候,宋军常常采用军事威胁和杀戮以震慑夷人,使他们重新与宋朝廷结盟,服从宋朝廷的管制。但宋朝廷往往又在打击之后,对夷人实行安抚措施,使他们心存感激而信服。   宋朝除了在夷人之地设立羁縻州制约蕃部之外,还广泛实施“以夷治夷”、选用土官的管理方式。他们选用夷人或者是当地世家担任部落首领,对夷人地区实行管辖。如,乾德五年,知西南夷南宁州蕃落使龙彦■等遂来贡,诏授彦■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蕃落使,又以顺化王武才为怀化将军。至道六年,黎州言卭部州都蛮王诺驱卒,其子阿遒立。泸州部旧领姚州废已久,有乌蛮王子得盖者来居其地,部族最盛,数遣人诣官,自言愿得州名,以长夷落事闻,因赐号姚州,铸印予之。得盖又乞勑书一通,以遗子孙。诏从其请。有董氏,世知保州曰仲元者,袭是州二十余年矣。至是,益州钤辖司表其善拊蛮夷,命为本州刺史。土官的承袭,在宋代形成了一套制度。据《宋会要辑稿》记载,绍兴七年(1137),“诏应荆湖南北路溪峒头首土人,内有子孙应袭职名差遣之人及主管年满之人,合得恩赐之类,并仰逐路帅司疾速取会诣实保明奏闻”。而“下州将承袭,都誓主率群酋合议,子孙若弟、侄、亲党之当立者,具州名移辰州为保证,申钤辖司以闻,乃赐勑告印符,受命者隔江北望拜谢,州有押案副使及校吏,听自补置”。可见宋对羁縻州和溪峒头人的承袭有明文规定,既有承袭资格者,为直系或旁系亲属当立者,承袭的办法是邻近的部落酋长保明,经有司审校上报,由朝廷颁发认可证书。从宋朝建立以来,对西南夷的管理,基本都是有夷族部落的首领担任,他们常常被赐封为将军。他们死后,由更强大的部落首领接任,或者是由他们的子孙继位。而有的家族,因为长期在夷地担任官员,也形成官职的世袭,如董氏家族因为长期为官保州,对蛮夷的情况甚为熟悉,董仲元曾任职保州二十多年,因为治理蛮夷得当,因此还被表彰,提升为益州刺史。这种任用土官对少数民族进行治理的方式,应该说是比较成功的。这种方式直到清代都一直被沿用,“国初因前代旧制,设立土官,盖以诸夷土俗不同,而土官世为之长,习于其风土人情,此先王修其教,不变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之意也”。因为土官了解当地的人情,所以用他们来管理,使蛮夷地区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状态。   总之,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上的治理,其指导思想主要是以恩信施治,不尚征讨。如,宋真宗向冦询问施州备御之术,“因谕之曰:东川控蛮夷,尔功巳试,其为朕镇抚之”。宋真宗叮嘱即将到梓州为官的寇■不要以建事功为念,对蛮夷应施行镇抚之术。寇于是在夷地,遵从夷人的习俗,与夷人誓盟,相约不杀老少,不烧栏栅,并且还要给夷人盐及酒食、针梳、衣服等,于是“夷人大喜”。宋代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安抚与宽容,贯彻得非常彻底。如大中祥符元年,江安县夷人为乱。宋朝廷派遣合门祇候侍其旭招抚。“旭至,蛮人首罪杀牲为誓。未几,复叛。旭因追斩数十级,擒其首领三人。又以衣服布诱降,蛮斗婆行者将按诛其罪,上以旭召而杀之,违招安之实,即降诏戒止,且令笃恩信,设方略制御,无尚讨伐,以滋惊扰”。侍其旭因为诱降夷人而杀之,受到皇帝的责备。皇帝要求对夷人要以恩信方略统驭,不能轻易讨伐,以免引起夷人的骚动和惊恐。大中祥符三年,孙正辞言夷人安集,受到“降诏嘉奖”的鼓励。“先有蛮罗忽余甚忠顺,防援井监,捕杀违命者,不已。上遣内臣郝昭信褒慰之,且谕以赦蛮党前罪,勿复邀击”。因为捕杀了违命的夷人,皇帝在嘉奖功臣的同时,还赦免反叛蛮党的罪责,要求官兵不要再追击。大中祥符四年,“峡路钤辖执为乱,夷人王群体等至阙下,上曰蛮夷不识教义,向之为乱,亦守臣失于绥抚,并免死”蛮夷虽然为乱,但皇帝认为守臣也负有责任,所以免除了所有为乱夷人的死罪。由此可见,宋代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宽容。宋对少数民族采取怀柔和好的政策,目的有二,一是宋朝的军事力量主要放在北方战线上,用以防御强邻的侵扰,因此务必要保持西南一线地区的稳定,解除后顾之忧。“土司简其政令,宽其赋敛,以驯扰之使,为不侵不叛之人而已”。二是宋在与北方的战争中消耗了大量的马匹,在北方马源断绝的情况下,只好开辟西南的马源。同时,各民族政权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也需要与宋保持密切的关系。由于双方的相互需要,西南一线基本是和平安定的。   由上可见,宋朝廷为了管理巴蜀地域的少数民族地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奖励与限制相结合。对效忠朝廷或征战有功者予以奖赏,对于反叛者则给予剿灭和镇压。第二,采用贡赐办法加强中央与羁縻州的联系。如,最初“蛮夷利得赐物,每岁求入贡者甚众”,“所过烦扰,为公私患”,造成许多烦扰,宋廷不得不加以限制,要求贡物留施州,就地支赐,只许少数人入京进贡,“首领听三年一至”。入京进贡要经夔州路转运使上报,并派使臣押送。夷人所贡主要是地方特产,朝廷的回赐,多为银两、丝绸、食盐等。第三,采取恩信怀柔政策。一是定期给酒肴进行犒赏,“令施州每月朔望给酒肴犒溪蛮”。二是免征赋税,三是尊重少数民族习惯,不干扰其内部纠纷。第四,加强军事控制,一是在军事要地派兵驻守,如在施州“创筑郡城及关隘六十余所,本州将士及忠州戍卒执役三年者,各补转一官”。二是置义军土丁,以补王师之不足。“以蛮夷攻蛮夷,则强弱相当”,“比用华人,其利十倍”。一旦少数民族地区发生叛乱,宋朝廷往往要依靠当地人来平叛。如丁谓在夔州任职时,“时溪蛮别种有入宼者,谓遣髙溪酋帅其徒讨击”,宋廷在实行怀柔和好的政策时,也并不完全放弃武力,而是“观德不耀兵”,主张以经济、文化的措施为先行手段,慎用武力。   宋朝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其常规做法与前朝有极大差异,也与后代很不相同。就宋廷与巴蜀各少数民族的关系而言,宋廷一般不直接插手各民族内部事务,也很少对其进行大规模的征伐但各民族地方势力的头领若主动向宋廷朝贡,朝廷一般都表示欢迎,并根据其势力的大小分别赐封为各级羁糜州县长官,任由各民族地方势力自己管理自己,只要他们不侵扰内地,就绝不过问各民族间的摩擦与纠纷。对于前来朝贡的地方首领,朝廷总是厚加赏赐,以至于这种朝贡和回赐几乎成了一种变相的上层族际商贸关系。如太平兴国三年,首领马令膜等十四人以名马、牛、虎豹皮、麝脐来贡,咸赐以冠带,其首领悉授官以遣之。此外,宋廷还在边境地区设置了大大小小的各类“榷场”和“博易场”,鼓励汉族客商与各民族展开广泛的民间贸易。在这样的宽松政策和措施之下,宋时我国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密切程度大大加强,民族间的和睦关系也得到较长时间的延续。   宋代对巴蜀地域少数民族的治理,加强了这些地区与内地经济文化的联系。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入少数民族地区。如在夔州一带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北宋前期不用牛耕。宋神宗时,李周为施州通判,“州介群獠不习服牛之利,为辟田数千亩,选调戍知田者市牛使耕,军食赖以足”。牛耕的进入改变了当地人固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交往,改变了落后的文化状态。由于当地官员的大力推广和提倡,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有了发展。如同治《恩施县志·学校》记载:“恩施自唐宋以来,历千余年,皆有学,人才炳蔚,已代有传人矣。”与内地的交往,也给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带了变化。同治《恩施县志·风俗》云:“隋唐始设州县,地旷人稀,民风率安质实,故杜少陵《郑典设自施州归》诗有‘其俗则淳朴,不知有主客。乃闻风土质,又重田畴辟’之句,具为实录可知。五代迄宋,生聚日繁,纷华亦遂日盛。旧《志》载宋儒之言有施州风土,大类长沙,论文学则骎骎大国风,论人情则渐多浇漓,少醇厚。其与少陵所咏,已不侔矣。由朴而华,固亦势所必至欤。是为风俗之一变。”文明的空气也随着民族之间的交流而吹进了那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促进了区域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祝穆·方舆胜览[M]·四库全书本   [2]乐史·太平寰宇记[M]·四库全书本   [3]常璩·华阳国志校注[M]·成都:巴蜀书社,1984·296   [4]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5]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7]徐松·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8]钦定历代职官表:卷72[M]·四库全书本   [9]江少虞·事实类苑:卷23[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10]曾公亮,等·武经总要:前集卷9[M]·四库全书本   [11]恩施县志[M]·同治三年刻本·   伍联群,副教授,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生 源自: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 2008年第4期(总第1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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